一、分稅服務項目及簡易時程表
A.營業稅: 營業稅規劃服務項目及時程表
服務項目 |
服務時程表 |
發票代購及送達 |
雙數月25日前送達下期發票 |
文件資料收取 |
單數月5-10日收取前期發票 |
前期帳務費用收款 |
單數月6-12日通知匯款 |
當期代收款項收款 |
單數月6-12日通知匯款 |
B.營所稅: 營所稅規劃服務項目及時程表
服務項目 |
服務時程表 |
所得稅暫繳 |
每年9月申報7-8月營業稅時一併辦理/6-12日通知匯款 |
兩稅合一股利申報 |
每年11月申報9-10月營業稅時一併辦理並提供盈餘分派通知書及股東同意書/隔年1月申報 |
扣繳申報 |
每年11月申報9-10月營業稅時一併辦理提供紙本薪資清冊供作填寫/隔年1月收回申報 |
營所稅申報 |
每年3月-5月辦理營所稅結算申報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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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
係計對在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之行為課稅。一般稅率5%。 -
營利事業所得稅:
每年結算營利事業所得,依所得稅法繳納所得稅。目前為17%。 -
所得稅暫繳:
政府為財政需要,先行收取當年度營所稅。 (依上年度營所稅繳納稅款半數收取) -
兩稅合一:
營利事業階段已繳納之營所稅,可用以扣抵股東應納之綜合所得稅。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簿設置記錄/股東可扣抵稅帳戶變動明細表 盈餘是否分配之規劃判定及分配作業/股東股利憑單之填寫與申報 董監事酬勞、員工紅利之扣繳憑單申報與計算 未分配盈餘是否加徵10%之計算與申報 -
各類所得扣繳及股利憑單申報:
所得稅法規定,扣繳單位於給付納稅義務人所得時,即應扣取所得稅款,並於規定時間內向國庫繳納,加總全年給付資料,並依規定填寫扣(免)繳憑單,在時限內將各項扣繳書表向稽徵機關申報後,將扣(免)繳憑單交所得人辦理結算申報。
二、年度例行性稅務時程表
公司的規模和複雜程度還沒有達到需要請專門的會計人員負責記帳及報稅事務時,委由專業的會計師代為處理會計及稅務申報是最具有效率及效果的方法。
年度例行性稅務時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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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
每月服務內容 |
業主應配合事項 |
一月 |
◆1/15前完成上年度11-12月營業稅申報 |
※5-10日提供上年度11-12月公司各式憑證※10號前提供前一年度各類所得相關資料 |
二月 |
※送達3-4月份發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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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
◆3/15前完成1-2月營業稅申報 |
※5-10日提供1-2月公司各式憑證 |
四月 |
※送達5-6月份發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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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 |
◆5/15前完成3-4月份營業稅申報 |
※5-10日提供3-4月公司各式憑證 |
六月 |
※送達7-8月份發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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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 |
◆7/15前完成5-6月營業稅申報 |
※5-10日提供5-6月公司各式憑證 |
八月 |
※送達9-10月份發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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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 |
◆9/15前完成7-8月份營業稅申報 |
※5-10日提供7-8月公司各式憑證 |
十月 |
※送達11-12月份發票
※提供上半年度損益及營業狀況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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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
◆11/15前完成9-10月份營業稅申報 |
※5-10日提供9-10月公司各式憑證 |
十二月 |
※送達下年度1-2月份發票 |